2010年城市规划师考试辅导:城市规划行政机构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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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的概念 行政机构是指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机关,常称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重要的国家机构。行政机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居于主导的地位,又称行政主体。 我国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设立,依法行使职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和实现国家管理职能的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立、依法行使行政权。 行政机关的结构 所谓行政机关的结构是指行政机关组织系统内的组合方式,有纵向层次和横向结构两部分,两者相互衔接,构成国家行政机关的统一整体。 纵向层次又称层级制结构。行政机关体系是由若干层次组成的,下一级层次对上一层次负责。上下层次之间构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层级制的特点是层次清楚,责任明确,指挥统一、步调一致。 横向结构又称职能结构。横向结构是指在一个层次中由若干平行部门组成的行政机关组织,每个部门都是相对独立的。每个部门各有职责,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职能制的特点是分工精细,专业管理水平高,行政首长摆脱一般的繁琐事务。 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一是适应工作需要,二是精简精干,三是最佳效能,四是完整统一,五是依法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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