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城市规划师-居住区内各种车辆如何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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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内静态交通组织是指各类交通工具的存放方式,一般应以方便、经济、安全为原则,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置方式,并根据居住区的不同情况可采用室外、室内、半地下或地下等多种停车方式。 ①自行车存放设施的规划布置 我国号称自行车王国居民拥有的自行车数量已达每户二辆的水平。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自行车应存放在室内。公共场所暂时停放。 ②小汽车停车设施的规划布置 国家对机动车的停车指标还没有统一规定,但各省市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已制定相应的停车指标,如广东省在994年颁布的居住小区技术规范中规定,小区内应考虑设置居民小汽车、通勤车等存车场库: I类小区 每户设1~1.3个机动车位。 II类小区 每户设0.7~1.0个机动车位。 III类小区 每户设0.5~0.7个机动车位。 上海市1995年起,对商品房小区的小汽车停车位规定为: 每户在80~100㎡ 设0.15个车位; 每户在100~120㎡ 设0.25个车位; 每户在120~150㎡ 设0.5个车位; 每户在150㎡ 设0.8个车位。 北京市最近规定的居住区停车指标为: 经济适用房居住小区按5户一辆设置; 商品房按每户一辆设置; 独立住宅按每户1.3辆设置。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6.0.5条规定;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菜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公共停车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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