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城市规划师综合考试辅导资料:城市设计空间构成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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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的核心问题是城市空间构成。作为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城市设计研究城市空间构成必然要以自然环境、人文历史以及城市现状为基础,以城市性质和发展计划为前提,以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探索城市空间造型的特性。 发掘特色:每个城市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经济资源、形成历史、现实状况以及发展潜力都不相同。其所处的经济、政治、文化地位和城市性质也各不相同,山水风光、人文传统、风俗习惯更是干变万化。乃至因各种物质、精神因素的积淀形成各自特有的气质。因而,在城市设计中只要经过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发掘,加以利用和渲染,必能达到具有鲜明可识别性的目标。 形成序列:城市空间主要由干道、广场、街区、校园、绿化水系等组成。就总体而言,它们之间存在有机的联系,将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干道和广场,以及主要建筑安排成完整的序列,可以加强城市的总体形象。可按规模分成若干序列,分出主次。再组成完整的总体序列。但无论构成的繁简、规模的大小、性质的差异组织序列的基本规律仍然是多样化的统适度呼应:整个城市序列像一部大交响曲,要有主旋律,各个序列及节点则像各个乐章,要相互呼应。建筑空间的构成需有凝聚力,相邻建筑物一般都应具有亲和性。为此,传统的和现代的构图原理和手法都可运用,在城市设计中特别重要的,需刻意研究的几个方面是:1.高度;2.形态;3.色彩;4.尺度;5.符号;6.气质。 突出中心:为了让人们更加容易感觉到整体美,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突出构图中心。中心突出则统领力强,就不难把丰富多彩的建筑群构成一个整体。不难理解,在一定的范围内,构图中心应该是最吸引人们的视线,使人们在缤纷线乱的城市环境中,能由于构图中心的引导,感觉出秩序,得到比较明确的印象,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与快感,升华为美感。有关构图中心的重要因素有:1.体量与高度;2.布局与位置;3.功能与形态;4.前景与背景。 塑造标志:城市整体的可识别系统是由各个地域,特别是重要序列和重要节点的可识别性积累而成。而塑造能反映其内涵的标志则能加强其可识别系统。现代城市的标志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元素。标志的位置最好是迎向主要人流来向。标志的造型应具有能从环境中凸显出来的特色,成为视觉兴奋点,吸引人们的注意,它所蕴含的气质、内容与所在的环境相通,才能和构图中心相得益彰。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成功的标志在创意、造型方面都应当具有原创性,应该是在别的地方从未出现过类似的形象。只有独特的艺术形象,才能动人心弦,甚至使人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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