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注册城市规划师综合考试辅导:城市规划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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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 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内容是依据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区域规划等上层次的空间规划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城市发展规模,选择城市用地的布局和发展方向,按照工程技术和环境的要求,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设施,并提出近期控制引导措施。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收集和调查基础资料,研究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条件和措施; (2)研究确定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发展规模,拟定城市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 (3)确定城市功能的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城市各项用地,并考虑城市空间的长远发展方向; (4)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区域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原则; (5)拟定新区开发和原有市区利用、改造的原则、步骤和方法; (6)确定城市各项市政设施和工程措施的原则和技术方案; (7)拟定城市建设艺术布局的原则和要求; (8)根据城市基本建设的计划,安排城市各项重要的近期建设项目,为各单项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9)根据建设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步骤。 由于每个城市的自然条件、现状条件、发展战略、规模和建设速度各不相同,规划工作的内容应随具体情况而变化。 性质不同的城市,其规划的内容都有各自的特点和重点。 总之,必须从实际出发,既要满足城市发展普遍规律的要求,又要针对各种城市不同性质、特点和问题,确定规划主要内容和处理方法。 二、城市规划工作的特点 由于生产力和人口的高度集中,城市问题十分复杂,城市规划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技术与艺术,以及人民生活的广泛领域。 (一)城市规划是综合性的工作 (二)城市规划是法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三)城市规划工作具有地方性 (四)城市规划是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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