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居住区的类型。 (一)、居住区公共绿地:是为全区居民共同使用的绿地,其位置适中,并靠近小区主路,适宜各年龄组的居民前去使用,其服务半径以不超过300米为宜。 (二)、宅旁绿地:也称宅间绿地,多指在行列式建筑前后两排住宅之间的绿地,只供本幢居民使用。 (三)、道路绿地:式居住区道路红线以内的绿地,其靠近城市干道,具有遮荫、防护、丰富道路景观等功能,根据道路的分级、地形、交通状况等进行布置。 (四)、公共设施绿地:各类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四周的绿地。其绿化布置要满足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的功能要求,并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二、 居住区绿地定额指标。 居住区绿地的定额指标是指居住区中每个居民所占的园林绿地面积,用于反映一个居住区绿地数量的多少和质量的好坏,以及城市居民生活福利水平,也是评价城市环境质量的标准和城市居民精神文明的标志之一。 我国规定居住区绿地面积至少应占总用地的30%,一般新建区绿地率要在40%~60%,旧区改造不低于25%。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和组团)不少于1.5平方米/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50%。” 三、 居住区绿地规划布局。 居住区绿地的基本任务就是为居民创造一个安静、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促进居民的身心健康,其基本组成要素有山水、地形、植物、道路、建筑设施以及社会风土人情等。 居住区绿地规划布局要运用城市设计原理,以人为本,从使用功能出发,在空间层次划分、住宅组团结合、景观序列布置、小区识别性体现地方特色,创造良好的功能环境和景观环境,做到科学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结合。 一)、居住区绿地规划前的调查: 1、 居住区总体规划; 2、 具体规划过程; 3、 居住区设计过程; 4、 绿化地段现状情况; 5、 居住区内居民情况,包括居民人数、年龄结构、文化素质、共同习惯等; 6、 居住区周边绿地条件。 (二)、居住区绿地规划布局的原则: 1、 居住区绿地规划应在居住区总图规划阶段同时进行、统一规划,绿地均匀分布在居住区域小区内部,使绿地指标、功能得到平衡,居民使用方便。 2、 要充分利用原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原有树木、建筑,以节约用地和投资。尽量利用劣地、坡地、洼地及水面作为绿化用地,并且要特别对古树名木加以保护和利用。 3、 居住区绿化应以植物造景为主进行布局,并利用植物组织和分隔空间,改善环境卫生与小气候;利用绿色植物塑造绿色空间的内在气质,风格宜亲切、平和、开朗,各居住区绿地也应突出自身特点,各具特色。 4、 居住区绿地建设应以宅旁绿地为基础,以小区公园(游园)为核心,以道路绿化为网络,使小区绿地自成系统,并与城市绿地系统相协调。 5、 居住区内各组团绿地既要保持格调的统一,又要在立意构思、布局方式、植物选择等方面做到多样化,在统一中追求变化。 6、 居住区内尽量设置集中绿地,为居民提供绿地面积相对集中、较开敞的游憩空间和一个相互沟通、了解的活动场所。 7、 充分运用垂直绿化、屋顶、天台绿化、阳台、墙面绿化等多种绿化方式,增加绿地景观效果,美化居住环境。 三)、建筑布局对绿地布局和绿地面积的影响。 在同样的面积用地范围内,建筑集中则绿地集中,建筑分散则绿地分散。因此在居住区规划的阶段,建筑布局的形式就决定了绿地总体布局的形式。 行列式布局的住宅,可以给植物提供良好的生存空间,但是路旁山墙景观单调、呆板,可以采用混合式布置绿地,同时结合地形变化,采用高低错落、前后参差的绿地规划布局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