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环境质量概况
长白县空气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均浓度为0.239mg/m3。鸭绿江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年均值为4.46mg/l,挥发酚年均值为0.03mg/m3。县城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县城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51.13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低于69.50db(A)。(资料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
二、工业企业污染源调查
长白县县城及马鹿沟镇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主要有铁合金厂、水泥厂、印刷厂、药厂、医院、集中供热站、木制品加工厂等。
天昱水泥厂,位于长白县马鹿沟镇两江村,年排放烟尘6000千克,二氧化硫11200千克,年耗煤量达2000吨左右。
双星药业位于长白县绿江街23号,年排放烟尘8147千克,二氧化硫4480千克,年用水量3000吨。鑫阳印刷厂位于长白镇白山街18号,年排放烟尘1629千克,二氧化硫896千克,氮氧化物1082千克,一氧化氮5243千克。
长白县城集中供热站位于长白镇中兴路4号,供热面积62万平方米,年耗煤量4.2万吨。
马鹿沟集中供热站位于马鹿沟镇,供热面积1万平方米,年耗煤量0.65万吨。
长白天成木业有限公司、长白英达木业有限公司、金坤边贸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年排放污水1000吨左右。
长白县医院位于长白大街,排水量600吨。
三、环境保护工作概况
长白县实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方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全面推进工业污染企业排放达标和重点治理污染源,加强了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 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
结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取缔、关停污染严重又没有治理前景的“十五小”企业,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
2.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
实施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方针,加快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步伐。在鸭绿江上游建立了自然保护区。
3.环境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环境执法不断加强。人大和政协分别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执法进行监督检查和视察。县政府颁布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居民居住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结合全国“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了环保工作法治化进程。
4. 环境保护投入有所增加
全县环境保护累计投资5000万元,实施集中供热工程,使供热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吉林天力泰和长白双星药业公司完成了污水处理站,长白赛力特硅藻土有限公司修建了6000立方米污水处理池,第二实验小学等6个单位完成了锅炉改造和治理,长白农家饭庄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环保投入的增加,对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生态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5. 环境宣传教育日益深入
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环境保护教育已纳入9年义务教育,在中、小学开展了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已有三所中小学进入省级绿色学校,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了环保教学内容;结合“三五”普法,开展了环境法制教育。举办了“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等大型宣传活动,环境宣传日益贴近群众;配合环保重点工作,新闻媒体集中进行采访报道;揭露和批评了违法行为,促进了一批“老大难”问题的解决。
四、存在的环境问题
(一)没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水环境污染相当严重。县城生活污水对鸭绿江的污染有所增加,鸭绿江支流受参业发展的影响,一些河流呈富营养化状态。
(二)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逐渐增多,带来一定程度的尾气污染。
(三)没有城市垃圾处理场(厂),仍存在垃圾难于处理问题。
(四)近年来餐饮娱乐业噪声日益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五、环境保护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2010年,二十三道沟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两江村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