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用地竖向规划基本技术要求,提高城市规划质量和规划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市的用地竖向规划。
1.0.3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1安全、适用、经济、美观;
2充分发挥土地潜力,节约用地;
3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满足城市各项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
4减少土石方及防护工程量;
5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景观效果。
1.0.4城市用地坚向规划根据城市规划各阶段的要求,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制定利用与改造地形的方案;
2确定城市用地坡度、控制点高程、规划地面形式及场地高程;
3合理组织城市用地的土石方工程和防护工程;
4提出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景观的规划要求。
1.0.5城市用地竖向规划除执行本规划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市用地竖向规划verticalplanningonurbanfield
城市开发建设地区(或地段),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石方等而进行的规划设计。
2.0.2高程elevation
以大地水准作为基准面,并作零点(水准原点)起算地面各测量点的垂直高度。
2.0.3土石方平衡equalofcutandfill
在某一地域内挖方数量与填方数量平衡。
2.0.4防护工程protectionengineering
防止用地受自然危害或人为活动影响造成土体破坏而设置的保护性工程。如护坡、挡土墙、堤坝等。
2.0.5护坡slopeprotection
防止用地土体边坡变迁而设置的斜坡式防护工程,如土质或砌筑型等护坡工程。
2.0.6挡土墙retaining
防止用地土体边坡坍塌而砌筑的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