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净水工程设施设计一般要求
①净水构筑物的生产能力按最高日供量和水厂自用水量确定。一般来自水厂沉淀澄清构筑物因排泥、冲洗耗水量占3%-5%,过滤构筑物反冲洗耗水量占2%-4%,故水厂自用水量大多按供水量的5%-10%计。
②各种净水构筑物应设置可独立操作的两组,以利检修维护,不间断供水。
③分期建设的水厂,应兼顾远期近期需要,平行布置,保证水流通畅、施工方便。同时还应考虑今后水量增加,或者水质标准提高,水源水质恶化时,改建挖潜、更换设备,增加新构筑物的可能性。
④水力型净水构筑物管理简单,对水量水质变化适应性较差;机械型净水构筑物构造复杂,需进行维护,有一定的抗外界干扰能力。两种形式耗用能量并无较大差别,应从水厂管理水平和维修技术力量综合考虑选用。
⑤自来水厂净水构筑物和调节构筑物一般按水量发展规划分期实施取水构筑物、二级泵房、加药加氯间等,大多数自来水厂一期、二期工程相结合,一次完成土建工程,所用设备分期安装,也可按照经济比较后决定。
⑥净水构筑物选择应根据流量、水厂规模决定。为便于布置,规模在3万m3/d以下的水厂通常选择水力循环澄清池+元阀滤池工艺;规模大于3万m3/d的大中型水厂,可考虑平流式沉淀池或机械搅拌澄清池+普通快滤池或双阀滤池,或斜管沉淀池+虹吸滤、池等工艺组合。
d寒冷地区的净水构筑物须建在室内防冻。加设采暖设施时,净水车间按5℃设计,操作间、加药间、化验室和值班室按15℃设计。
(2)城市净水工程设施(自来水厂)平面布置
①城市净水工程设施一般有以下部分组成:
生产构筑物:各种净水构筑物、冲洗水塔、清水池;
生产建筑物:加药加氯间、变配电间、二级泵房、排水泵房及药库和氯瓶库房;
辅助生产构筑物:化验室、中央控制室、仓库、车库、机修车间、综合办公楼等; 管道系统:生产管渠、给水管道、排水管道、排洪管渠,动力、通讯沟槽等;
其他设施:道路、绿化、围墙、照明、食 堂、浴室等附属生活设施。
②平面布置一般要求:
a.充分利用水厂地形,尽量减少连接管渠长度。
b.各构筑物尽量布置接近东西方向o如:滤池在操作间东西两侧,以免位置成南北方向后,北侧滤池冬天温度低于南侧,影响处理效果。各建筑物尽量坐北向南。
c.为节约用地,在不浪费"水头"且地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构筑物叠加形式。如平流式沉淀池、斜管沿淀池布置在清水池上面,配电间布置在水泵房上面。
d.辅助生产构筑物中的仓库、车库、机修车间、办公楼、食堂等最好建在一起形成生活区,并靠近水厂进厂处,便于和外界联系。
e.水厂内道路应能到达主要构筑物和建筑物。连接厂外道路主车道宽4.O-6.Om。厂内道路一般4.0m宽,并形成环状。
f.各构筑物、建筑物之间间距至少3.Om以上。水厂道路、绿化用地占水厂用地20%-30%以上。
g.净水构筑物按照工艺流程,可布置成直线型、折角型和回转型。直线型布置为多,折角型为次,转折点多选择在清水池处。
③城市净水工程设施(自来水厂)平面布置和高超布置图例
(3)城市净水工程设施用地和人员编制
根据国内外资料统计,不同规模的城市自来水厂,水源、水质不同,净水工艺不同,地面积及人员编制有一定差别。
(4)给水管网的流量应按照最高日最高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