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财务会计》辅导讲义:贷款和应收款项
第五节 贷款和应收款项
一、概述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二、会计处理
与持有至到期相似
1.取得时:本金+费用
2.持有时:实际利率法
3.出售时:收款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损溢
[例]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货已发出,增值 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 000元。当日收到乙企业签发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该 票据的期限为3个月。相关销售商品收入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票据 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000
(2)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甲企业收回款项117 000元,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117 000
贷:应收票据 117 000
(3)如果甲企业在该票据到期前向银行贴现,且银行拥有追索权,则甲企业应按票据面值确认短期借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与票据金额之问的差额确认“财务费用”。假定甲公司贴现获得现金净额115 830元,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5 830
财务费用 1 170
贷:短期借款 117 000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