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40万元。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2)对甲公司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3)丙公司是否可以就其120万元的经济损失申报债权?并说明理由。
(4)如果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丁银行、乙企业均不放弃优先受偿权,在债权人会议上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中是否享有表决权?
(5)根据本题的具体数字,简述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6)如果丙公司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其破产财产分配额,其分配额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