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某国有企业拟于本年内整体改组为股份制企业,确定本年4月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其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确认。本年7月1日该企业经批准注册登记,正式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其原材料有关数据如下: 项目 4月1日账面余额 评估确认金额 6月30日资产评估确认入账前账面余额 原材料 520 (10000件) 598 (10000件) 364 (7000件) 该企业原材料只有一种,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原材料成本。4月1日至6月30日,该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件,计240万元;领用原材料7000件,计396万元。则原材料应确认的增值额为( )。 A.54.6 B.23.4 C.36.58 D.78 答案:A 解析:原材料应确认入账的增值额=(598-520)/10000×7000=54.6万元(由于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调账日结存的7000件均为评估基准日的原材料,因此,均应调整其增值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