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C
[解析]本题考察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1)物质性财产;(2)非物质性财产;(3)经济行为。
6.代理是由代理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正常情况下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
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B.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C.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为意思表示
D.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共同承担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代理的特征。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尽管代理行为是在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进行的,但却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其法律后果当然也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7.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开始计算。下列( )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
D.技术合同争议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指只适用于特定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例如: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再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8.2000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期限1年。如A企业在2001年4月1日借款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偿还借款,则以下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 )。
A.2001年6月1日B银行对A企业提起诉讼
B.2001年5月10日B银行向A企业提出偿还借款的要求
C.2001年5月16日A企业同意偿还借款
D.2001年6月5日发生强烈地震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为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