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基础》精选模拟题(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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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试述三通传真订货、昌茂报价、三通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三通、昌茂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三通、昌茂事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三通在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是否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为什么? (4)如果昌茂发现三通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昌茂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时,昌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 (5)如果三通在未征得昌茂同意的情况下把付款义务转移给了丙,事后将此事通知了昌茂,三通是否可以免除对昌茂的付款义务?为什么? 4.中国公民李某和其妻子王某(系新加坡籍)经与两家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证其公司能顺利成立,他们向某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在事务所法律人员的帮助下,他们拟定了公司章程。章程中规定:公司名称为中国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万元。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经营范围为化工科技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在出资方式上:甲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乙公司提供厂房和办公区,协商一致,厂房等以人民币180万元作为乙公司的出资额,李某夫妇以自创的专利权作价100万元出资。章程中还规定成立后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成员为4人,分别为李某,王某及甲乙公司的原法人代表。章程经创立大会通过.他们于2006年5月6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请设立登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经审查后,发现该公司不符合《公司法》条件而不准予登记。他们非常纳闷,赶E去请曾咨询过的律师事务所的经理过来咨询。假如你是该经理,请你回答以下问题 (1)该公司申请登记过程中有哪些程序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2)你将如何指导该公司顺利通过申请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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