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2〕103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93号),现就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资产评估师师
资产评估
100
60
经济法
财务会计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