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01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
100
60
经济法
财务会计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 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