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荣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公司)1996年1月1日与另一投资者共同组建昌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盛公司)。荣华公司拥有昌盛公司75%的股份,从1996年开始将昌盛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1)荣华公司1996年5月15日从昌盛公司购进不需安装的设备一台,用于公司行政管理,设备价款192万元(含增值税)以银行存款支付,于6月20投入使用。该设备系昌盛公司生产,其生产成本为144万元。
荣华公司对该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
(2)荣华公司1998年8月15日变卖该设备,收到变卖价款16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变卖该设备时支付清理费用3万元,支付营业税8万元。
要求:
(1)代荣华公司编制1996年度该设备相关的合并抵销分录。
(2)代荣华公司编制1997年度该设备相关的合并抵销分录。
(3)代荣华公司编制1998年度该设备相关的合并抵销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3、长江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该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议案:
(1)利润分配方案: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00万元
提取法定公益金 500万元
分配现金股利 2000万元
分配股票股利(分配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00万元
(2)以199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中的股票发行溢价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计3000万股。
1999年3月5日,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出的议案,决定将全部现金股利改为股票股利(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保持不变。
股东大会通过的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1999年3月10日实施。
要求:
1.对董事会提出的议案进行账务处理。
2.对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进行账务处理。
3.对实施股东大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进行账务处理。
(答案中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利润分配”和“盈余公积”科目须写出二级明细科目,其他科目可不写出明细科目;不考虑股东应分的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