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
(一)《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题目。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三)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考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场设置
省直及部分地级以上市设考场。具体由省人事考试局根据各市报名情况统筹安排,粤东片考场一般设在汕头市(高级资格及信息处理技术员在广州设考场)。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四)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五)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六)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
附件:
1.2012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省级代码和准考证号编码规则
4.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级别和编码对应表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1
2012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2.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3.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附件2
2012年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
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考级别: 专业资格名称: 报名序号:
姓 名 |
|
性 别 |
|
相 片
(大一寸) |
国籍地区 |
|
出生地 |
|
身份证号码 |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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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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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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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
在职情况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专业技术职务 |
|
获得证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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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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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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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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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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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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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学校)审核盖章。
2.此表“单位(学校院系)审核”栏由单位(学校)填写。单位(学校)对报考者所填内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实进行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
学
校
院
系
审
核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审 核 意 见 |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考试时间 |
□2012年5月26日
□2012年11月10日 |
资格证书编号 |
|
审 批 与 发 证 机 构 审 核 盖 章 |
( 盖 章 )
|
注:1. 单位(学校院系)审核栏内,经办人不签名(盖章),不予受理。
2.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栏由省人事考试局审核盖章。
3.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附件3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
考试省级代码和准考证号编码规则
准考证号为12位数字,其格式如下:
** ** ** ******
考次 级别 省码 省内编码
第1位为年份的末位;
第2位为年内考试次第(上半年为1,下半年为2);
第3、4位为考试级别(其编码见考试级别编码表—附件6);
第5、6位为省(市)编码:
北京
01 |
吉林
07 |
江苏
14 |
河南
22 |
陕西
30 |
新疆
37 |
天津
02 |
辽宁
08 |
安徽
16 |
湖北
23 |
宁夏
31 |
贵州
38 |
河北
03 |
大连
09 |
浙江
17 |
湖南
25 |
甘肃
32 |
云南
39 |
山西
04 |
沈阳
10 |
宁波
18 |
广东
44 |
青海
33 |
西藏
40 |
内蒙古
05 |
山东
11 |
江西
19 |
海南
28 |
四川
34 |
|
黑龙江
06 |
上海
13 |
福建
20 |
广西
29 |
重庆
36 |
|
省内编码为6位数字,由省人事考试局根据各市的报名及考场设置情况进行编码,编码规则另行下发。
附件4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专业类别、资格名称、级别和编码对应表
专业
类别
资
格
名
称
级别
层次 |
计算机
软 件 |
计算机
网 络 |
计 算 机
应用技术 |
信息系统 |
信 息
服 务 |
高级资格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01(编码,下同)
系统分析师,02
系统构架设计师,03
网络规划设计师,04 |
中级资格 |
软件评测师,14
软件设计师,15 |
网络工程师,24 |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34
嵌入式系统设计师,35
电子商务设计师,37 |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43
信息系统监理师,44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45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46 |
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54 |
初级资格 |
程序员,18 |
网络管理员,28 |
多媒体应用制作
技术员,38
电子商务技术员,39 |
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48 |
信息处理技术员,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