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抄袭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用书和培训
(一)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用书与省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57382、88952786。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工业和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查询:www.ceiaec.org。
(三)二、三级翻译笔译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站查询:www.catti.net.cn。
(四)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用书与省民政厅联系,电话:0431-87670030-8604、13500891526,联系人:吴志伟。
(五)质量、注册计量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六)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用书与中国农业出版社联系,网址:http://www.ccap.com.cn/Pages/Default.aspx。
(七)广告专业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广告协会联系,电话:0431—85279019、85279096,联系人:王博、孙玲。
六、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市人力资源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在长春市直考区报名的,到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证件管理科领取。领取证书时须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凡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2周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 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3、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4、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5、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考试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