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关于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软考办函[2007]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软件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7年下半年的考试时间定于11月3日举行,考点设在各市。请各市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
二、2007年下半年软件考试共十三个专业(见附件1),除“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应用技术科目采用上机考试方式外,其它专业及科目均为笔试。
三、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四、2007年软件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ebpta.com.cn),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交费。“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考生报名时要选择在石家庄市进行考试。各市要切实做好考试信息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将通过新闻媒体、河北人事人才网和河北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考试信息。请各市登录河北人事考试信息网站,熟悉网上报名流程,做好相关服务。网上报名考试各阶段及工作流程参照《网上报名考试各阶段及工作流程》(冀人考发[2005]36号附件2)。
五、已设立市级用户的市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的条件;尚未设立市级用户的市接此文件后要向局领导汇报,经批准落实网上报名必备条件后,于2007年6月15日前向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报送软件考试设立网上报名市级用户的申请,同时上报必备条件的落实情况。经审核批准后,我中心将为其设立网上报名市级管理用户,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有关问题参照《关于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考字[2006]2号)执行。
未设立网上报名市级管理用户的市,考生报名费用直接进入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收费专用账户。
软件考试各考区设置网上报名市级用户的必备条件:
1、申请本考区网上报名专用工商银行账号。用于本考区报名考生网上交费。
2、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本考区报名信息的实时审核、网上缴费和网上银行账号的对账,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的统计、编排考场等工作。
3、配备网上报名工作用的计算机,并连接互联网。用于网上报名的资格审核、对账及后续报名信息管理。
4、配备网上报名终端。为本考区报名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环境。
六、软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定于2007年7月9日至27日开通。
七、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专业应用技术科目(上机)考务费6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9元),其它专业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9元)。
八、考试大纲和教材请访问考试吧软考,各市可根据本市情况,参照网上的详细说明,做好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九、各市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规范各项考务操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将这项考试的特点、考试政策的变化情况和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方式的情况广泛宣传,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扩大考试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