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关系具有以下六条性质:
①列是同质的(Homogeneous),即每一列中的分量同一类型的数据,来自同一个域。②不同的列可出自同一个域,称其中的每列为一个属性,不同的属性要给予不同的属性名。
③列的顺序无所谓,即列的次序可以任意交换。
④任意两个元组不能完全相同。
⑤行的顺序无所谓,即行的次序可以任意交换。
⑥分量必须取原子值,即每一个分量都必须是不可分的数据项。
关系模型要求关系必须是规范化的,即要求关系模式必须满足一定的规范条件。这些规范条件中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关系的每一个分量必须是一个不可分的数据项。
关系是关系模式在某一个时刻的状态或内容。关系模式是静态的,稳定的,而关系是动态的、随时间不断变化的,因为关系操作在不断地更新着数据库中的数据。但在实际当中,人们常常把关系模式和关系都称为关系。
实体完整性规则说明如下:
(1)实体完整性规则是针对基本关系而言的。一个基本表通常对应现实世界的一 个实体集。例如学生关系对应于学生的集合。
(2)现实世界中的实体是可区分的,即它们具有某种唯一性标识。
(3)相应地,关系模型中以主码作为唯一性标识。
(4)主码中的属性即主属性不能取空值。所谓空值就是"不知道"或"无意义"的值。
关系可以有三种类型:基本关系(通常又称为基本表或基表)、查询表和视图表
元组变量主要有两方面的用途:
①简化关系名。
②操作条件中使用量词时必须用元组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