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5〕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一)上半年5月23日考试,相关安排见下表:
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高级 |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
9:00-11:30 |
综合知识 |
客观题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15:20-17:20 |
论文 |
主观题 |
系统分析师 |
9:00-11:30 |
综合知识 |
客观题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15:20-17:20 |
论文 |
主观题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网络工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工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信息系统管理
工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数据库系统
工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多媒体应用
设计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初级 |
程序员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网络管理员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3:00-15:30
16:30-19:00 |
应用技术 |
机考 |
(二)下半年11月7日考试,相关安排见下表:
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高级 |
信息系统项目
管理师 |
9:00-11:30 |
综合知识 |
客观题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15:20-17:20 |
论文 |
主观题 |
系统架构设计师 |
9:00-11:30 |
综合知识 |
客观题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15:20-17:20 |
论文 |
主观题 |
网络规划设计师 |
9:00-11:30 |
综合知识 |
客观题 |
13:30-15:00 |
案例分析 |
主观题 |
15:20-17:20 |
论文 |
主观题 |
中级 |
软件设计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网络工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软件评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系统集成项目
管理工程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信息系统监理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嵌入式系统
设计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电子商务设计师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初级 |
程序员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网络管理员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4:00-16:30 |
应用技术 |
主观题 |
初级 |
信息处理技术员 |
9:00-11:30 |
基础知识 |
客观题 |
13:00-15:30
16:30-19:00 |
应用技术 |
机考 |
二、考试地点
考场的详细地点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39号)执行。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二)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四、报考流程
201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并经过“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表打印、网上缴费”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报名时间及考试收费标准
1.2015年上半年5月23日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3月2日9:00-3月20日17:00。
2.2015年下半年11月7日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8月3日9:00-8月21日17:00。
3.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术处理员的上机考试暂按每科50元收取)。
(二)报名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请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并填写报考信息(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成绩或资料提交提示信息)及《考生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所填个人信息要真实准确。
考生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属于广州市市直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
2.上传照片。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证书,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务必确认后再上传。考试合格后,考生不再提交纸质照片。
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网上缴费。报名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上半年5月23日考试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5年3月2日9:00-3月21日17:00。下半年11月7日考试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2015年8月3日9:00-8月22日17:00。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考前五个工作日内(上半年在5月18日9:00-5月22日17:00期间,下半年在11月2日9:00-11月6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
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http://www.ruankao.org.cn/)查询。
七、考后资格审核及程序
本次考试全省均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考信息。全科成绩合格后,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考生报名资料并审核,请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4),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广州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具体请查看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领证通知。
九、有关事项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中级设《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2个科目,高级设《综合知识》、《案例分析》和《论文》3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应用技术》、《论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为机考题目。
(三)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四)凡是在违纪违规处理期内的考生(含外省籍考生)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已缴交的考务费在报名时直接上缴国库,不予以退费。
(五)考生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登陆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订购,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201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考生报名承诺书
4.代办委托书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2月27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3.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外出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4),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附件2
附件3
考生报名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已阅读关于2015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身份证明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保证持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4.本人承诺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逾期提交视为本人放弃资格申请;
5.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考场秩序,遵守考场规则;
6.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7.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 期: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