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考函〔2012〕48号
关于2012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
2012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开考的级别与专业设置如下:
高级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
中级资格: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软件评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
初级资格: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定于11月10日、11日举行。各级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级别各专业上午科目的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科目的考试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中,信息处理技术员的“应用技术”科目采用分批上机考试的方式。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的文具。考生入座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字典、计算器、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
四、考试报名及考场设置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志于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只要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就可以报考相应的级别和专业。
(一)为便于考生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考生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考生报名时,请先选择单位或学校所在地(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滨州、东营的考生在滨州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9月11日9∶00至9月20日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定于9月11日9∶00至9月21日16∶00。请考生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对以往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给予“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2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
(二)考生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考务费每人每科49元。
六、考试组织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报考人数与市场潜力大,尤其是在校大中专学生报名参考积极性高,望各部门(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良好、便捷的报考环境。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