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1、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由主考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一份由主考留存,另一份于10月10日前送至我办。
2、表中各栏务必填写正确,我办依据此发送试卷。因表中数据填写有误而造成试卷余或缺,由主考负责。
主考签名: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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