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报名费用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1年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四)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须接受拟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1)考生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可在
WWW.chinadegrees.cn下载)一式两份,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11]1号文件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的真伪、获学士学位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审查人在考生《资格审查表》的照片上和审查意见处分别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管理部门公章,签署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的意见,并签名;对申请在工作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还须签署是否同意其异地报考;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考生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表》一份留存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另一份供考生现场确认使用。
2、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考区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
(1)考生持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资格审查表》和《报考须知》中要求的有效身份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等有关材料。
(2)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后,签名认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认可,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表》、《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政府学位办存档。
四、有关事项
(一)考生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和其工作单位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和考试。
(二)考生根据《考生须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并了解考试地点。在考试前一天,持下载的准考证和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件到考点学校换取正式准考证,同时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三)考生的考试成绩届时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下达到省级主管部门和各学位授予单位,同时,“中心”将免费提供网上(
WWW.chinadegrees.cn)个人成绩查询服务。“中心”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
(四)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使用第一版本;哲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农林经济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使用第二版本;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法学、临床医学、法语使用第四版本;英语、德语、日语使用第五版本;俄语使用第六版本。
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