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询时间:2011年12月22日零时至2011年12月30日12时。
2、合格分数线为:英语、日语、俄语均为60分。
3、纸质成绩单已经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至省内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我办只把总的成绩合格名单下发给有关学位授予单位,不为每位成绩合格的考生单独打印合格成绩单。
4、省外高校考生的纸质成绩单一式三份,一份由我办挂号邮寄给学校所在省的省学位办;一份由省考务办(河南工业大学教务处)挂号邮寄给学位授予单位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或远程教育学院;一份由省考务办留存,省外高校在省内设立的函授点(教学点)可与考务办联系领取。
5、如果有考生要求复核考试成绩,应于2012年1月3日—1月6日,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复核申请,交到考生参加考试的考点学校,由考点学校统一汇总名单,并加盖考点学校公章和电子表格一并报省考务办,考务办地址:河南工业大学教务处,成绩复核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6、若系统查询成绩显示为“0”,说明该考生或是缺考,或是因为考试违规被取消考试成绩。
7、成绩查询结果页面上,“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为考生将来申请授予其学士学位的院校名称;“考试地点(考点学校)”为考生实际参加今年外语统考的考点学校。一般情况下,省内学校的考生在成绩查询结果页面上看到的“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和“考试地点(考点学校)”应为同一所学校。但对于河南教育学院和在我省参加考试的省外高校的考生来说,成绩查询结果页面上看到的不是同一所学校。例如:北京大学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在河南参加学位外语考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对应显示“北京大学”,而“考试地点(考点学校)”对应显示“河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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