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1.报名结束后考生信息不能再作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的补报名。
2.缺少图像信息的考生将不发准考证,作缺考处理,不予退费;由省考试院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无条件取消报名资格,不予退费。
六、考试
(一)考生于12月6—16日(不含周末和晚上)到本学院学工组(研究生到研究生处、成教生到成教处)领取准考证。
(二)具体考试时间为:
CET4:12月17日上午CET6:12月17日下午
(三)参考证件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湖南农业大学考场规则》。
(四)考生请自备调频耳机。
教务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