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若在“报名结束”模块中,发现学生信息错误,一定要将报名系统流程回到“报名”模块,修改考生信息,切不可用“报名结束”模块的“补报名”或“修改考生信息”功能修改。
8.请各学院务必于9月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将报名费交至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办公楼108室),按照附件3报名时间安排持交费收据到教务科办理报名事宜。
教务处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