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支付前请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科目,缴费确认后,费用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
特殊情况要求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在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到我办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报名表》是考后审核的重要资料,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考试
1.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5年9月11日9:00-9月17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考生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六、成绩公布及成绩复核
1.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2015年11月21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2.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成绩全科合格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现场提交报考资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由于报名统一使用国家网上报名平台,考试管理机构没有考生的联系电话,将不再进行短信提醒,请考生务必考后留意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dg.gdkszx.com.cn)公布的交表通知。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周起,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考生报名资料并审核,请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4),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东莞市报名点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九、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3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以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考2个科目的人员(级别为免一科),都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两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5.考试用书征订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