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4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考试时间
2014年9月13日至9月14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9月13日下午:14:00-16:30测绘综合能力
9月14日上午: 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9月14日下午:14:00-17:00测绘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5日9:00开始至6月29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0]1660号和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12]814号文件精神,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3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10日0:00开始至9月12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3号)精神,2014年11月14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本网站查询。
2、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合格标准公布后30天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规划局(津人专〔2007〕21号)文件,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
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各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十、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按照规定,2013年在天津市参加过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照片审核后缴费完成报名。其余视为“新考生”,考生需在照片审核和资格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和“新考生”均在“新考生”开始进行审核的时间起,到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