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
保人考函[2013] 16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保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函[2010]33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安排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于2013年9月14、15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考试安排如下:
9月14日 |
下午 2:00-4:30 测绘综合能力 |
9月15日 |
上午 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 2:00-5:00 测绘案例分析 |
二、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前述2个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三、 报名时间和要求
2013年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7日至6月27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现场初审和审核报名时间为:6月24日-28日。
各单位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持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2份、相关证件(学历证书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身份证等)复印件2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部分科目免试人员须带报名表3份、免试表3份、相关免试材料(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书、2005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身份证等)复印件3份,并携带相关免试材料原件。
3、所有报名表、免试表和复印件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统一汇总后报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处(电话:5956828,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758号市国土资源局2楼204房间)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到市人局人事考务中心(地址: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四楼3号窗口,电话:3355056)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保定市考务中心网站:www.bdkwzx.com.
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9月9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试说明及考生须知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共设三个科目,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测绘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3、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五、考试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0]1660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每人每科68元,《测绘案例分析》每人75元的标准收取。
六、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国家国家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88518386,68335459 。
附件:1、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保定市人社局人事考务中心
二0一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