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考函〔2012〕35号 关于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3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或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的人员,都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2、2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22日 14∶00-16∶30 测绘综合能力 9月23日 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14∶00-17∶00 测绘案例分析 三、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前述2个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6月20日至7月6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7月10日统一到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306室(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联系电话:3368333)办理审核、确认及缴费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对2年内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给予“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2年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各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免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评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