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和省属在台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2〕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定于9月22日至23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9月22日 下午2:00—4:30 测绘综合能力
9月23日 上午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2:00—5:00 测绘案例分析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务要仔细阅读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草稿纸由考试部门提供,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附件1。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应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5月30日至6月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12日至14日,统一到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303室)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经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2日至1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19日至2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地人事部门和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3),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等各项工作。
考试收费标准为《测绘案例分析》每人60元,其它2个科目每人每科5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时间紧,要求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地人事部门及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