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后方可以注册测绘师的名义执业。申请注册的人员,应通过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的国土资源部门,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注册申请。
附件:1、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各区报名确认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考全科)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5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免一科)的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关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测绘相关业务实践年限的证明。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需提交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各区报名确认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
报名点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市直
禅城 |
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
83874123 |
南海 |
桂城劳动广场侧南海区人才服务中心 |
86263491 |
顺德 |
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14号窗口 |
22835831 |
三水 |
西南街道康乐路8号三水区人社局四楼 |
87733387 |
高明 |
荷城街道莲花路25号高明区人社局 |
8866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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