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测绘局
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0〕65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4月16-17日举行。
4月16日 下午2:00-4:30 考测绘综合能力
4月17日 上午8:30-11:00 考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2:00-5:00 考测绘案例分析
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符合上述条件也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0年12月25日至2011年1月27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28日,缴费时间定于2011年1月6日至2月16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1年1月7日至2月24日。
(二)报名程序
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考试级别。报考者根据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考试级别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4.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三)资格审查
1.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