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的申请材料:
(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申请书》;
(二)属工程项目的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立项批准文件;
(四)能够反映建设单位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设施和制度的证明文件;
(五)建立城市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提供该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的文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