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测绘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
资质分级: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业务范围: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十二个专业范围·。
测绘资质各个专业范围的等级划分及其考核条件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审批甲级测绘资质并颁发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受理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做出审批决定,颁发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