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定于9月14日至15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9月14日 下午2:00—4:30 测绘综合能力
9月15日 上午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2:00—5:00 测绘案例分析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务要仔细阅读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草稿纸由考试部门提供,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应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5日至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18日至20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市必须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务必于6月27日前,将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序号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6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11日至1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要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名序号报送等各项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60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测绘案例分析》每人60元,其它2个科目每人每科55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等费用,按每人20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时间紧,要求高,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对报考条件审查工作的管理,严格掌握报考条件,维护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2、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3年5月3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各市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 2013年5月3日印发
附件1:
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累计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共 年。
起止年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专业技术职务 |
年 月― 年 月 |
|
|
年 月― 年 月 |
|
|
年 月― 年 月 |
|
|
年 月― 年 月 |
|
|
年 月― 年 月 |
|
|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5月3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6月5日至19日 |
网络报名 |
6月18日至20日 |
各市及省直组织报考条件审查 |
6月27日前 |
各市将报名序号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
7月6日至15日 |
通过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网上交费 |
9月11日至13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9月14日至15日 |
考试 |
国家核准考试成绩后 |
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