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人考〔2012〕24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2年度全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2号),现将《上海市2012年度全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上海市2012年度全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2年9月22日 14:00-16:30 《测绘综合能力》
2012年9月23日 0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14:00-17:00 《测绘案例分析》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前述2个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领取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2日-6月13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6月10日-13日(9:00-11:00,13:30-16:00),具体地址:
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普陀区武宁路419号A楼底楼大厅)
确认点代码:2912
咨询电话:62549897,62549550-8011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如上点办理手续。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四)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2年9月5日-12日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可在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内查询。
六、考生须知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共3个科目,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测绘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七、成绩查询
(一)一般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于本网站 “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现场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