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3〕15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9月14-15日举行。
9月14日 下午14:00-16:30 考测绘综合能力
9月15日 上午8:30-11:00 考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考测绘案例分析
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符合上述条件也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5月10日至6月10日,资格审查和像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3年5月10日至6月12日,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5月10日至6月13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3年5月10日至6月20日。
(二)报名程序
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28-86740202)。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考试级别。报考者根据报名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考试级别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4.上传像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像片,像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
(三)资格审查
1.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像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3年5月10日至6月12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3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报名表》、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测绘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复印件)到所在市(州)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各类证件(证书)须同时提交原件。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