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花税 (一)比例税率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五档:0.5‰、0.3‰、0.05‰、1‰、2‰。适用于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二)定额税率 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二、印花税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为其计税依据。 3.不记载金额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等权利许可证照,以及企业的日记账簿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簿等辅助性账簿,以凭证或账簿的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二)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3.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5 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