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式账建账建制的基本要求 1、个体工商业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建立复式帐: (1)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 (2)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 (3)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者; (4)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帐的其他情形。 2、凡按定期定额征税的私营企业,各类名为国有、集体实为个体、私营的企业,以及个人承包承租经营的企业也应按规定建立复式帐核算。 (二)简易账建账 建制的基本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帐: 1、请帮工2人以上5人以下的; 2、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建立简易帐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