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决定将潘捷军等7位拟确定具有研究员资格的人选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人选: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潘捷军、吴晶、周祝伟
浙江省团校:张波
宁波市社会科学院:俞建文
金华市政策研究室:胡新民
象山县志办:钱永兴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
三、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时间:从2011年1月26日起到2月1日止,共7天。
五、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联系处室:浙江省委宣传部干部处,邮编:310025,联系电话:0571-87059309,87052369。
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高级(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