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工程之能量转移论
一、能量与事故
近代工业的发展起源于将燃料的化学能转变为热能,并以水为介质转变为蒸汽,然后将蒸汽的热能转变为机械能输送到生产现场。这就是蒸汽机动力系统的能量转换情况。电气时代是将水的势能或蒸汽的动能转换为电能,在生产现场再将电能转变为机械能进行产品的制造加工。核电站则是用原子能转变为电能的。总之,能量(energy)是具有做功本领的物理元,它是由物质和场构成系统的最基本的物理量。
输送到生产现场的能量,依生产的目的和手段不同,可以相互转变为各种形式。按照能量的形式,分为:
1.势能(Potential energy);
2.动能(Kinetic energy);
3.热能(Heat energy);
4.化学能(Chemical energy);
5.电能(Electric energy);
6.原子能(Atomic energy);
7.辐射能(Radioactive energy):
8.声能(Sound energy)
9.生物能(Biological energy)
1966年美国运输部国家安全局局长哈登(Haddon)引伸了吉布森(Gibson)1961年提出的下述观点:“生物体(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换”,并提出了“根据有关能量对伤亡事故加以分类的方法”。他分为两类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