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独立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更应懂得电气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应该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学会电气灭火的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并按国家法律和标准规定参加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4)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5)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向他们介绍现场电气设备的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要做到上述各项要求,需要坚持群众性的、经常的、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工作。如广播、电视、标语、培训班、现场会等都是可以采用的宣传教育方式;开展交流活动,推广各单位先进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是促进电气安全工作向前发展的好办法。
5、安全资料
安全资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一些技术资料对于安全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应注意收集和保存。
为了工作方便和便于检查,应建立高压系统图、低压布线图、全厂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布置图等资料档案。
对重要设备应单独建立资料,每次检修和试验记录应作为资料保存,以便查对。
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也应作为资料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