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时间
级别鉴定日期鉴定时间鉴定内容
一、二级安全评价师11月12日9:00—11:00理论知识科目
13:00—15:30专业能力科目
16:30—17:30综合评审科目
三级安全评价师11月12日9:00—11:00理论知识科目
13:00—15:30专业能力科目
考生在8月22-29日登陆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站(www.china-safety.org.cn),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名条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9月15-25日报名人员上网查询审核结果、审核合格的人员选择培训、鉴定的地点及批次。
10月18日报名人员上网自行打印培训入学通知书、自学情况报告书或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培训、鉴定。参加培训时须主动提交自学情况报告书。
符合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9月15-25日登陆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站(http://www.china-safety.org.cn/)进行补考报名,不需提交审查材料。
鉴定对象
⑴2010年报名材料审核不合格且满足《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申报要求的人员;
⑵2008年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满足《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的升级要求的人员;
⑶2010年鉴定和2011年上半年鉴定未通过,有单科合格成绩,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
鉴定地点
⑴南京市:南京工业大学;⑵大连市:大连安全科学研究院职业培训学校;⑶郑州市:河南安评职业培训学校 ;⑷福州市:福州市现代安科职业培训中心;⑸昆明市:云南巨星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职业技能培训站;⑹乌鲁木齐市:新疆欣荣安评职业培训学校;⑺廊坊市(燕郊):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华北科技学院);⑻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⑼济南市:山东技师学院 ;⑽北京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培训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鉴定详细地址见准考证。
鉴定科目及题型
鉴定科目分为理论知识、专业能力和综合评审,理论知识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专业能力为主观题,题型包括情景分析题、案例题和综合应用题;综合评审为主观题,题型为命题写作。
合格标准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报考一、二级安全评价师的还需参加综合评审。参考科目全部通过者视为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1.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均采取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15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6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2.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参加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视同理论知识考试合格,成绩由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3个科目的成绩综合折算。
3.经鉴定合格人员将获得全国统考版《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