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10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
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上海市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上海市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上海市2010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考试动态”栏查询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2010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3年;
3、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4年;
4、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5年;
5、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考生统一参加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地震局共同组织的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由上海市地震局安排考试行程和住宿。
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2010年6月26日 9:00-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
14:00-17: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
2010年6月27日 9:00-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地震活动性评价、地震构造评价和工程场地地震影响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岗位工作,评聘为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中国地震局或市地震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人员,可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或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人员,都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上海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0日-5月25日,网址为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考生须按报名系统要求,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5月20日-5月25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上海市地震局人事处(浦东新区张江地区沈括路449号104室)
联系电话:50791682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确认点办理确认缴费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人员暂定于2010年6月15日-6月2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现场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七)考试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每科目50元。
六、成绩查询
(一)考试后两个半月可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成绩查询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地点为现场确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