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在归并过渡期内开展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的函》(人社部函[2010]135号)和归并过渡期《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考核方案》的要求,按照职业资格鉴定和《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2010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要求,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报名条件如下:
1.基本文化程度:大学专科毕业
2.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⑵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⑶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⑷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二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⑵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⑶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⑷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⑸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一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⑴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9年以上。
⑵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⑶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⑷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已经取得三级或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满足升级条件要求后方可申报高一级别,时间以原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二、报名办法
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时间为:11月16日—11月23日。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陆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网站(www.china-safety.org.cn),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名条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对可直接参加鉴定的人员,按照自愿的原则,由其自行选择参加培训后鉴定或直接报名参加鉴定。
1.报名人员上网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资料,生成并打印《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申请表》、《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和《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自学要求》。
2.由报名人员所在安全评价机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确认,核对证件证书原件,填写确认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申请表》、《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一并提交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审查的材料包括:
⑴网上生成打印的申请表原件;
⑵3张二寸彩色标准证件照片;
⑶居民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正、反两面);
⑷毕业证书彩色复印件;
⑸《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彩色复印件(未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者可不提供);
⑹所在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
报名资格条件审查材料请寄如下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街青年沟路23号院安源大厦3c房间,邮编:1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