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设施运行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冬季采暖,做好供热设施的防灾减灾工作尤为重要。供热单位应加强对供热锅炉、热力井、换热站、管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排查和维护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杜绝带病运行。供热锅炉、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须经过质检部门检测、校验合格后方可运行,供热单位司炉、运行、维修等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行。供热管网要定期巡检,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管网要重点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防止大面积供热中断事故的发生。建立供热安全事故应急防范机制,完善供热应急预案,重点做好对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事故的处理预案,一旦出现突发性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供热应急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供热生产安全。
城市供热实行缴费用热,采暖用户应足额向供热单位缴纳采暖费。供热期间,在供热系统正常状况下,居民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供热单位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供热起止时间供热和停热,不得延期供热和提前停热。如遇恶劣寒冷天气,可适当提前供热或延期停热。
因为供热设施结构复杂,管道内部介质有较高的温度和压力,为了安全用热,用户应了解和掌握一般的供热常识,当遇到问题时便于及时、正确的处理和反映,避免和减少供热事故的发生。下列行为,将导致您和相临用户供热室温不达标,危及供热系统的整体安全 。
一是用户不能遮盖暖气。加上“包装”的散热设施,首先影响了热的传导、对流和辐射作用,从而影响了供热效果,经过实验,有“包装”比没有“包装”室温大约低三度。另外,不能及时发现暖气设施故障和不便于检查检修,如果室内要装修,为便于维修供热设施。建议采用整体移动式装饰罩。
二是用户不能取用暖气中的水。暖气的热量靠采暖系统中热水的循环来实现,若取用暖气水,极易造成供热系统因缺水无法保证供热,影响供热效果,严重的易造成停热事故。另外,暖气水中含有大量的化学试剂,用于水的软化和管道的保养,取暖气水用于生活用水,会有害身体健康。
三是不能擅自改装采暖设施。居民室内采暖系统是严格根据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安装的,擅自改动采暖设施.往往会改变采暖系统的运行条件,容易导致水力失调,影响供热效果。 居民自己改装采暖设施,因缺乏必要的施工安装工具和经验,容易损害供热设施,当设备充水时容易出现跑冒滴漏,影响正常供热,严重的还会损害财产,给自身及他人造成经济损失。 用户因特殊原因确需改装室内采暖设施的,可以向供热单位申请,经供热单位确认改动不会影响供热效果的,方可由供热单位进行改动,用户应负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