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突出车辆安全,切实把车管好。车辆事故在消防部队行政责任事故中占相当大的比例,为此,要在强化车辆装备管理上狠下功夫,要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考核,对所有执勤车进行检查,要认真贯彻《公安消防部队预防行政责任事故工作若干规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车辆派遣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的用车责任制。严格派车手续,严把派车关、带车关、行车关、管车关,坚持计划用车,能合用的不重派,可派可不派的坚决不派,减少出车量,坚决杜绝私自动用执勤车辆;坚持执勤车干部带车制度,谁用谁管谁负责,让带车人当好驾驶员的安全监督员;车辆外出实行人车不分离,确保牌证安全;同时,要加强驾驶人员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对思想、技术不过硬的要坚决予以撤换,要严格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经常组织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意识,严禁官兵驾驶地方车辆。教育广大官兵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五条禁令”,不开特权车、英雄车,不违章、不闯红灯。
(四)掌握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预防事故发生
在防事故过程中要格外注意以下时机:年终和春节期间,补兵退伍阶段,战士容易考虑一年来个人的得失,思想比较活跃;每年补兵退伍期间,往往老兵工作热情下降,不负责任的现象增多,容易发生事故;双休、节假日和课余闲暇时,分散执行任务时,失去了制度、纪律、集体的控制约束,往往自控能力减弱,易发生事故;个人进步受挫,人格受辱时,往往自控能力减弱,并会做出平常做不出的事情。这些时机,往往是诱发事故的“催化剂”。各类事故的发生都是有征兆的,这就要求管理者细心观察,敏感地抓住这些征兆,见微知著,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五)未雨绸缪,提高预见性
消防部队执勤灭火任务重,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提高预见性是十分重要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句话对于抓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也同样适用。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必须具有预见性,根据对部队状况的分析,对下一阶段工作的谋划,前瞻性地预测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安全防事故工作直接关系部队的安全稳定,关系广大官兵的生命安全。因此,各级领导必须把提高预见性作为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重要一环,事事想在前、做在前,否则,就是不负责任,是失职。
(六)细致谋划,力求全面
安全防事故工作事无巨细、事事重大。抓安全防事故工作必须持之以恒,不要怕事小,事小关系重大,不要怕唠叨,唠叨才能长记性,事事要想得细、说得勤。抓安全防事故工作中,要力戒自以为是,抓“大”漏“小”。安全防事故工作无小事,管好车辆和做好官兵的吃、喝、拉、撒同样重要,没有什么主次、大小之分。因此,制定措施时,必须做到全面谋划,把措施细化到官兵工作、生活、执勤、训练的各个环节。
(七)狠抓安全防事故工作措施的落实
1、结合实际及早抓。作为防范措施,必须要早预见、早动手、早整改。要结合部队灭火、执勤和官兵工作、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突出一个“早”字,早敲响警钟,早发现隐患,早动手整改。天气炎热高温时,要及早做好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事故的教育整顿工作;选拔士官前,要做好未选取人员的思想开导工作。针对各种不同的情况,各级党委(支部)在安全防事故工作中,要早谋划、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只有这样,才能牢牢把握安全防事故工作的主动权。
2、找准问题专门抓。本单位存在哪些问题、容易出现什么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作为单位的主官应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要结合当前开展的“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专题教育,认真进行自查,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解决好、预防好。首先,抓好相关人员。既要盯住“问题”人员,又要盯住责任人员,既要让问题人员始终纳入监督管理的有效范围,又要使责任人员时刻担负起应有的管理监督职能;其次,抓好关键部位。对重点岗位人员要加强监督检查,不能“制度上墙,高高挂起”,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各级领导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持之以恒的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3、营造氛围全员抓。安全防事故工作如果只停留在领导提要求,官兵搞查摆,“一推一动”的被动工作层面,那么,安全防事故工作很难保证不出漏洞。要切实增强广大官兵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的积极性,调动起广大官兵人人自律,相互监督的主动性,使安全防事故工作成为全体官兵齐抓共管的一项工作。要通过强有力的教育引导和集体活动,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安全防事故工作氛围。首先,坚持经常性的安全防事故教育。坚持每月学习条令条例、安全工作规定、典型案例等,通过学习教育,提高官兵遵纪守法意识。其次,强化官兵荣誉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融洽官兵关系,帮助官兵解决实际困难,为官兵营造发展空间,使广大官兵热爱部队、珍视集体,以确保安全稳定为荣,以影响安全稳定为耻。再次,活跃警营文化生活。适时组织官兵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如组织晚饭后球赛、乘凉晚会等形式,丰富官兵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一个良好的安防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