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价单元的划分
1、评价单元:是为了安全评价需要,按照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或场所的特点,将生产工艺或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
2、评价单元一般以(1)生产工艺、(2)工艺装置、(3)物料的特点特征、(4)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和分布有机结合进行划分。
3、划分的原则与方法:
(1)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①对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对系统影响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价,可将整个系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②将具有共性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划分为一个单元。
(2)以装置和物质的特征划分评价单元:①按装置功能划分;②按布置相对独立性划分;③按工艺条件划分;④按贮存、处理危险物质的潜在化学能、毒性和危险物质的数量划分;⑤按以往事故资料划分。
(3)依据评价方法的有关规定划分。
4、注意的问题:(1)保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工作的全面性;(2)划分作业活动单元时,一般不单独采用某一种方法,往往是多种方法同时采用。但同一划分层次上,一般不使用第二种划分方法。
六、安全对策措施
1、安全对策措施的基本要求:(1)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危害;(2)处置危险和有害物质,并降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3)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误产生的危险危害;(4)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队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2、制定安全对策措施应遵循的原则:
(1)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①直接安全技术措施;②间接安全技术措施;③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④采用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和个休防护等措施。
(2)据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的具体原则:①消除、②预防、③减弱、④隔离、⑤连锁、⑥警告。
(3)安全对策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3、安全对策措施的内容:(1)厂址及厂区布局的对策措施;(2)防火、防爆对策措施;(3)电气安全对策措施;(4)机械伤害对策措施;(5)其它安全对策措施;(6)有害因素控制对策措施;(7)安全管理对策措施。